南岔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伊春市南端。截止到2006年行政区总面积3,088.41平方公里,林业施业区面积299,716公顷,耕地面积17,315公顷,全区总人口14.2万,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。2009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31931万元。截止2009年,南岔区行政管辖2个镇(晨明镇、浩良河镇)、1个乡(迎春乡)、27行政个村、4个街道办事处(西水街道、联合街道、东升街道、梧桐街道)、24个社区,4个山上林场、经营所家属委员会。南岔区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伊春市南端。行政区总面积3,088.41平方公里,林业施业区面积299,716公顷,耕地面积17,315公顷,全区总人口14.2万。南岔地区气候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, 春季气温回升速度较快,风大易旱;夏季温热多雨,晴好天气偏少;秋季气候凉爽,降温急剧;冬季漫长寒冷,气候干燥。积温全年10.0℃以上在2200—2300℃左右。 1997年后南岔地区受拉尼娜、厄尔尼诺现象的影响,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.2℃,年极端最低气温为-44.2℃,年平均降雨量在550~750毫米,时数1236.4(h)小时,主导风向为SW(西南),无霜期115天左右。
南岔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